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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 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》的政策解读


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确保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》既定事项落实落地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了《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
  一、起草背景

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,提升城市发展质量。省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,要杜绝“摊大饼”式粗放发展模式,通过留白留璞增绿,为城市发展留下弹性空间。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,推动工作落实。2020年12月14日签订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》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省委、省政府要求和框架协议既定事项,多次征求并吸纳各地、各相关部门意见后,研究起草了部省《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》。3月31日,第114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。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,并与住建部相关司局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,住建部第2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。《实施方案》在省部级层面明确了部省共建城市先导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,为开展好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《实施方案》分为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、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,共31项内容,具体如下:

  (一)总体要求3项。一是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建设宜居、绿色、低碳、智慧、韧性、人文、活力城市,走出一条集约型内涵式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。二是基本原则。坚持“一个尊重、五个统筹”;坚持以人为本,增进福祉;坚持绿色发展,科学推进;坚持创新主导,典型示范;坚持辽宁特色,内涵建设。三是工作目标。到2025年,制度活力初步显现,生态活力充分激发,智慧活力显著提升,人文活力赓续传承,项目建设深入实施、更新成果多元呈现、示范经验供全国推广借鉴,创新活力不断释放。

  (二)重点任务5个方面18项。一是开展城市双修,建设绿色城市。包括创建完整居住社区,开展生态修复,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,改造城镇老旧小区,打造公园中的城市。二是推进节能减排降耗,建设低碳城市。包括升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,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。三是聚焦应用场景,构建智慧城市。包括推进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建设,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,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,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。四是传承历史文化,塑造人文城市。包括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,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和开发利用。五是激发内生动能,打造活力城市。包括加快提升产业发展,盘活存量资源,完善住房制度,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,增强城市韧性。

  (三)推进机制3项。一是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。二是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。三是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机制。

  (四)保障措施7项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。二是优化营商环境。三是制定项目建设方案。四是坚持市场化方向。五是促进多元化投资。六是增加要素投入。七是加强实效核查。

  三、政策亮点

  一是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,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,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,把依靠人民、造福人民、植根人民化为切实行动,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,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
  二是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,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。突出问题导向,量力而行,科学确定更新目标,合理制定更新方案,分步实施,统筹推进。

  三是坚持创新示范,在绿色城市建设、低碳城市创建、智慧城市构建、人文城市塑造、活力城市激发方面,树立更新典型、提供示范案例,形成一套与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、政策体系和更新成果。

  四是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,面向市场、依靠市场、开拓市场,更好集聚新动能、转化新成果、孵化新企业、推动新产出,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、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。



发布日期:2021-08-16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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